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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记痛批:中国足协违法,孙继海无权卖球员,收益受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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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对外宣布中止了张卓毅案的仲裁程序。这一决定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,其中《体坛周报》驻意大利的记者王勤伯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,并多次发文批评中国足协的做法。

张卓毅是孙继海“嗨球少年”项目中的一名学员,他要求离开并提出了18万元的索赔。张卓毅的父母曾向中国足协提起仲裁,但最终足协做出了中止仲裁的决定。对此,王勤伯在多次发文中指出,中国足协在此次事件中展现出的管理混乱和法盲行为,甚至引用了西班牙足球的案例来反驳足协的决定。

王勤伯认为,这场青训风波的根源在于中国足协的管理混乱,以及存在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行业规定。他指出,对于孙继海的嗨球青训项目,从立项之初就可能存在判断失误,未能充分认识到其未来在盈利模式上的不可行性。而针对孙继海本人,王勤伯表示并不责怪他和嗨球青训本身,而是谴责行业管理的乱象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盲目性。

王勤伯进一步指出,根据国际足联规定,非职业足球俱乐部并不具备职业球员的注册权。因此,嗨球作为非职业俱乐部,并没有“卖人”的资质。他们只能通过向职业俱乐部“输送”球员来获取中国足协规定的培训补偿。然而,这一补偿标准并非随意定价,而是基于明确的计算公式。

此外,即使嗨球在培训协议中与球员或家长约定了各种条款,当球员成年后,他们仍受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。劳动合同需经球员本人同意,法律不支持培训机构强制将球员“卖”给出价更高的一方或扣留注册权。因此,球员在18岁时有权利自由选择与任何职业俱乐部签约,后者只需按照足协规定支付培训补偿。

对于孙继海而言,他需要重新审视现有的运营模式。如果嗨球青训的成材率无法达到预期,投资将难以维持,资金链可能会断裂。而如果青训成效显著,培养出高水平球员,孙继海将面临国内外职业俱乐部在球员18岁时“抢人”的困境。

最后,王勤伯强调了一个关键问题:一个孩子成为球星,是天赋和努力更重要,还是机构的培训更重要?哪个机构能够连续培养出梅西、C罗这样的球星?他还引用了拉玛西亚等著名青训机构的例子,指出劳动合同相关法规要求双方义务必须对等。如果机构没有培养出球员,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,而不是只看重球员的成功并索要高额赔偿。

总体来说,这次风波不仅暴露了中国足球界管理混乱的问题,也给像孙继海这样的青训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思考。未来的路该如何走,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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